2022年首波“停限产”来袭!4省11市钢企再实施生产调控

2022-01-07 1701


继昨日唐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1月初,河北、河南、山西、湖北4省11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多地钢企面临停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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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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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唐山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月3日12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生产调控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衡水

衡水定于2022年1月4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2020年12月)的通知》(衡气领办〔2021〕13号)的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对未纳入该清单的涉气企业按照停止涉气工序或生产线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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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

沧州市于1月4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如下: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邯郸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4日1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新增和原有重点行业拟评定(调整)B级及以上(含引领性)企业按照报批版减排清单措施执行;经省、市批准的疫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根据疫情需要保障生产;其他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21-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修订版)》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其中修订版清单上报后因民生保障需要经市批复的企业按照批复意见执行。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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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郑州

郑州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2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工业源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并按要求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加强在线监控、智能用电和门禁系统智能监管,每天通报监管情况。实施错峰生产、生产调控的企业,结合橙色预警减排要求,从严执行减排措施。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应延后停止运行,确保停产期间污染物有效处置。

2、加强工业污染源智能监管,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本轮减排措施解除后、经核查达标方可恢复生产;对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辖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对企业原材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指导整改提升。

3、可以生产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启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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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

漯河市自1月3日14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解除或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在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方面,严格工业企业管控:

预警期间,各县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以上,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停止物料运输;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管控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启用燃煤锅炉(窑炉);其它企业严格按照最新修订《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规定的要求执行(电子版已发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督促辖区内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管控要求,停限产到位。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停限产到位的企业要立即予以查封;要紧盯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在线监控数据,确保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超标的,要立即停产整治、依法顶格处罚;要持续保持“散乱污”高压打击态势,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动态清零。国网漯河供电公司依据《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要求,2022年1月3日24时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相关企业实施停、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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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

商丘市于1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如下:工业减排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对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及民生保障类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允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小微涉气行业等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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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

南阳市自2022年1月4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南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发改部门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生态环境部门增加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山西省


运城

山西运城自2022年1月4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一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停产减排;城市中心城区以及周边辖区范围内电厂、集中供热单位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1+5”重点区域工业企业减排比例达到50%以上,其他其余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或按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公示牌进行停限产措施,实现全社会颗粒物、SO₂、NOX、VOCS减排比例各达到40%以上。按照技术指南相关要求,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加严格、合理的减排措施。企业预警发布前已停产的企业不得在应急响应期间复产。

1、钢铁企业。建龙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停产1台烧结机和1座高炉。宏达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100㎡烧结机停产,450m³高炉停产。高义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1#180㎡烧结机停产,2#1380m³炼铁高炉停机检修,120万吨酸性球团停产。华鑫源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2#90㎡烧结机停产,1#450m³高炉停产。铭福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220㎡烧结机限产50%,1#450m³高炉停产。东方资源每座高炉日产量不大于250吨,3#40㎡烧结机停产。宇丰冶炼烧结机实施生产调控,450m³高炉停产。翔天钢铁停产。千社铸造停产。明迈特限产50%,停产五台矿热炉。

2、焦化企业。所有焦化企业结焦时间延长至72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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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

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1月4日0时起 ,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列入2021年《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2、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

3、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4、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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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荆门

荆门市自1月3日12时起,将污染天气临时管控升级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荆门市2021-2022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试行)》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参考来源:钢铁老板公众号

河北海乾威钢管有限公司

Hebei haiqianwei Steel Pipe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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